苯丙胺类毒品

苯丙胺类毒品

苯丙胺类毒品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具有很强的滥用潜力。这种药物通常包括苯丙胺、右旋苯丙胺、左旋苯丙胺、外消旋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等。苯丙胺是这类药物的典型代表。目前这类药物已有上百种,它们常常以不同的形式出现于市场,如苯丙胺(amphetamine)又称安非他明、非那明,它本是苯丙胺硫酸盐右旋和左旋异构体外消旋混合物,而它却又以右旋苯丙胺硫酸盐(dextroam-phetaminesulfate)药名出售,右旋苯丙胺和苯丙胺的复方制剂又以联苯丙胺(biphetamine)的药名出售。现在在滥用人群中称之为“冰”的盐酸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tninehydrochloride)充斥了非法药物滥用市场,对滥用者的身心造成极大损害。

苯丙胺类的滥用历史与现状

苯丙胺是1887年作为拟交感神经药开发并投入生产的;1912年并作为平喘药大量生产;1932年它的精神药理作用首次被描述;同年其吸入剂形式出现,用于治疗呼吸系统疾病;1933年Alles证实它有舒张支气管、呼吸兴奋与复苏作用;1935年Prinzme Tal等人用该药治疗发作性睡病;1937年,一篇报告报道苯丙胺能延长人的睡觉时间,提高脑力,减轻疲劳,结果人们开始用此药帮助提神熬夜。自三十年代以来,苯丙胺主要作为医疗用药在临床上广泛应用。

但遗憾的是,苯丙胺在发挥其治疗作用的同时;也使人产生欣快感,结果导致对该药的滥用,而且对它的滥用是伴随它的临床应用而发生、发展的。它的国际性滥用特征记载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当时该药被选为军甩药品.用以解除士兵的疲劳和强化他们的行动。战后,军队中储存的苯丙胺大量流入社会,结果导致一些国家苯丙胺大流行。当时滥用最严重的国家是日本和瑞典,而且瑞典还成了苯丙胺的最大生产国之一。据有关方面估计,仅日本自战后到1954年,受苯丙胺问题困扰的人数高达20万,直接滥用者55万,曾经使用过苯丙胺的人数超过200万。此后,美国和欧洲许多国家也发生了苯丙胺滥用问题。滥用者主要是青年学生、运动员、夜班工人及长途汽车司机。当时各国针对苯丙胺滥用问题曾采取过一系列管制措施,对滥用有一定的遏制,然而,这一问题始终未能解决,至今仍有不少国家存在滥用苯丙胺类兴奋剂问题,如美洲地区的美国、洪都拉斯、墨西哥、巴哈马、萨尔瓦多、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其中仅美国1988年就约有806万人滥用苯丙胺,经常滥用者达88.76万;墨西哥1988年估计有20.7万人滥用。欧洲地区的德国、冰岛、挪威、瑞典、丹麦、西班牙、英国、奥地利、葡萄牙、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塞浦路斯也发现苯丙胺滥用问题,其中西班牙1988年估计有5.8万人滥用,奥地利1988年登记在册的药物成瘾者中,0.8%是苯丙胺成瘾者。

亚洲地区的印度尼西亚,1988年登记的苯丙胺类滥用者有1230名,日本1988年估计有21万人滥用苯丙胺。澳洲的澳大利亚1988年抽样调查发现在14岁以上的人口中,有2%的人滥用苯丙胺类。非洲的尼日利亚、贝宁、南非和象牙海岸也存在滥用苯丙胺类问题。在上述列举的苯丙胺类滥用的国家中,美国的苯丙胺类滥用问题最为严重。近年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沿海地区及夏威夷滥用甲基苯丙胺即“冰”成灾,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据报道,1987年加利福尼亚州的SanDiego县与药物有关的杀人案例中,40%是滥用甲基苯丙胺造成的。综上所述,苯丙胺类滥用已成为全球性药物滥用问题之一。

我国目前尚未出现苯丙胺类滥用问题,但是,苯丙胺类药物滥用在世界众多国家的发生应引起警惕,尤其我国广州地区已发现非法生产甲基苯丙胺问题及个别人滥用成瘾的,更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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