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中毒致死的主要原因

吸毒中毒致死有两种主要原因:

1.超剂量中毒致死超剂量中毒致死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见于那些“没有经验”的青少年,特别是初吸的尝试者,他们或模仿他人吸毒的样子,或在别人的帮助下吸食、注射毒品而中毒;二是见于那些已在医院中戒断毒瘾后又复吸者。这些人在经过戒毒治疗之后,身体已对药物无耐受性,但在复吸时又立即用以前的剂量而造成急性中毒。

2.多种物质混杂滥用中毒致死吸毒所滥用的毒品大多数是从黑市上购买的,这些黑市药物有三个未知数:剂量、真正成分和纯度,其中任何一项有问题都会造成中毒或死亡,而黑市毒品这三者全都具备。毒贩为了赚钱获利,往往在毒品中掺杂大量其它化学品,然后分装兜售,在经过几次的层层倒手后,毒品已面目全非。这往往是造成中毒或其它并发症的重要原因。吸毒者常猝死于“类过敏反应”,这主要是由于静脉注射的药物中含有的杂质造成的。毒贩掺杂的物质有:乳糖、,奶粉、发酵粉、金鸡纳碱(quinine)、普鲁卡因、氨基比林、甘露糖醇以及巴比妥等精神药物。

由于毒品种类和新的化学物质不断增多,吸毒中毒者可能有意回避隐瞒吸毒史,也可能根本不知所吸毒品为何物;在一个病人身上可能同时存在一种药物的戒断症状或另一种药物的中毒反应,造成诊断和治疗上的困难和复杂性。

例如,1990年在法国的马赛,接二连三地发生类似的昏迷案件,受害者全是20岁左右的男女青少年,死亡原因非常奇怪,很难救活,即使有侥幸被救活者,也是全身瘫痪,变成废人。在对死者尸体解剖后,法医发现这些受害青少年体内有大量的海洛因等麻醉品。无疑,超剂量服用毒品是导致他们死亡的直接原因。但是在尸体解剖时有一奇怪的现象令法医们迷惑不解:每具尸体的血都变成已溶血的血液,且血质粘度极大,在死者大脑里还有一种难以名状的血样物质。经过分析调查,才发现原来是贩毒集团为了有效地控制吸毒者,从他们身上赚取钞票,常常定期中断供给或者在毒品掺杂其它物质,以此刺激吸毒者,使其毒瘾越来越大,致使许多吸毒者因长期服用毒品而中毒死亡。在西班牙的马德里,毒贩则是将某些化学物质与可卡因混杂出售,在1988年,吸毒后求医者达1万多,其中36%的人身体机能已出现病变,在尸体解剖时发现,死亡多是中毒所致心脏病和严重肺水肿引起的。

受境外毒品活动的影响,我国部分地区也出现了毒品问题,虽然仅短短几年,并局限在个别地区,但已经显示出问题的严重性。毒品无情地催残着吸毒者的机体,侵吞着吸毒者的生命。在西南边境某县,1989年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因吸食(注射)海洛因死亡42人,其中30岁以下的青少年30人,年龄最小的仅仅5岁。在另一个县死亡的11人中,全部是青少年。在笔者调查的一个200多人的自然村寨中,1989年因吸毒致死9人,其中一对吸毒夫妻在不到二个月的时间内,相继死去,死亡时年龄均仅30多岁。某市的一个青年汽车司机,刚刚领到100元工资,即约朋友购买了两包海洛因吸食。当吸至第二包时,他呼吸急促,两眼外鼓,鼻孔出血,神志不清,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对机体的毒性作用除了取决于用药剂量、用药时间长短以外,还同滥用者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用药途径、个人对药物敏感性、遗传、年龄性别等因素有关。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因素常可决定机体中毒的程度和所造成的后果。

例如,一个因酗酒而造成严重肝损害的酒精性肝硬化的病人,如果有其它吸毒行为,就可能引起严重的中毒反应。肝脏是人体最重要的药物代谢和解毒的器官,在肝损害时,肝细胞内药物代谢酶系被破坏,酶部分或全部丧失功能,由此导致药物代谢速率减慢,药物在体内停留时间延长,如果加之有肾功能不全,由肾排泄的药物排出减慢,就势必造成药物在体内积蓄而引起中毒。此外,吸毒者往往伴有营养不良,营养不良者不仅体重减轻,且由于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蛋白质合成所需元素缺乏,造成血浆蛋白含量减少,血中游离药物浓度增加,从而加重药物蓄积和毒性反应。

药物滥用对于老人、孕妇和儿童,特别是婴幼儿则更为危险,这是由于肝脏的药物代谢能力在胚胎期及新生儿期十分微弱,而后随着生长发育逐渐增强和完善,而在中年期后又慢慢下降。妇女在妊娠期间滥用药物,药物可由母血经胎盘进入胎体,除可诱发遗传物质突变,导致胎儿畸形外,还因血中游离型药物增多,而肝、肾解毒、排毒能力又低下的胎儿生理特点而造成胎儿中毒。此外,新生儿血脑屏障发育不全,药物易进入中枢神经系统,而导致呼吸中枢抑制,严重者可致死。因此,小儿、妊娠妇女和老人的生理特点决定了他们对药物的特殊敏感性和机体中毒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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