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制毒品 自称做实验他学的是有机化学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年仅27岁的有机化学专业研究生刘望博,大学毕业后工作没两年,就出于“好奇”,在其租住地尝试制造毒品麻古。他在制造麻古时,被警方当场抓获。今天上午,刘望博因涉嫌犯制造毒品罪,在昌平区法院出庭受审。
“在今年8月21日下午的时候,我尝试制造麻古,但是在还没有压制成麻古之前,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刘望博介绍说,他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医药公司工作,辞职后租住在沙河镇。有一次他在购买咖啡因的时候,听说咖啡因可以加工成麻古,于是产生了好奇心。
对于自己制造麻古的原因,刘望博归结于挑战自我。他说:“我在大学的专业就是化学,经常做实验。听说咖啡因可以加工成麻古后,我就想挑战自己。”于是,刘望博从网上搜索麻古配方,并从朋友那儿购买了色素、甲基苯丙胺、咖啡因等原料,并按一定比例掺和起来,并碾碎成粉末。在还没有压制成麻古片剂时,警察就冲了进来,并把他抓获了。
据检方指控,刘望博是有机化学专业研究生,2010年毕业后到天津工作,后转入北京工作,一直在医药公司从事合成药物工作。2012年8月21日,刘望博购买了制造麻古的设备和原材料,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村的房间内,以一定比例将甲基苯丙胺、咖啡因、色素等材料混合烘干,压片制作成麻古。
经检验,警方从刘望博制作成的材料中,检验出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就是俗称的冰毒,冰毒是刘望博以“提神”为由从朋友处拿的,数量约5克。检方认为,应以制造毒品罪追究刘望博的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刘望博所用的原材料中,冰毒的数量极小,且并非购买而来。此外,刘望博并未实验成功,他并没有成功制造出麻古。而且刘望博做实验的目的并非为了谋利或吸食,主观恶性不大。辩护人认为,刘望博尚未制造出麻古,应以未遂对待。
公诉人介绍说,刘望博为制造毒品,花5000元准备了原料和工具,并进行了制造,只是在尚未把毒品压制成药品状时,就被抓获了。根据我国法律,他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制造毒品罪,且是既遂。不管他是出于好奇心,还是对专业的热爱,都不能成为触犯法律的理由。公诉人表示,刘望博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才,又很年轻,希望他在回归社会后作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公诉人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考虑其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的因素。
“我深深的知道了自己所犯的错误,挺感谢公安机关能及时抓住我,给了我悬崖勒马的机会,我愿意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刘望博在最后陈述中,希望法院能对其从轻处罚。
昌平区法院今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J161
庭后对话
我以为只要不吸食就不犯法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刘望博。
记者:“你的学历是什么?”
刘:“研究生”
记者:“学的什么专业?”
刘:“有机化学。”
记者:“什么时候毕业的?”
刘:“2010年7月份。”
记者:“毕业后从事什么工作?”
刘:“药物研究工作,主要是合成和筛选药物。”
记者:“为什么辞职了?”
刘:“我从事的工作对身体有伤害,想换个工作,当时想自己创业,或干点别的事情,反正是不再想从事原来的工作。”
记者:“那你尝试制造麻古是不是本专业?”
刘:“和化学有关系,但不是本专业。”
记者:“制造麻古和你创业有没有关系?”
刘:“制造麻古的过程就是药品学的研究范围,我想尝试我在药品学方面所学的知识在实践中有没有作用,而我创业的方向就是药品。”
记者:“你最初是怎么产生制造麻古的想法的?”
刘:“国内没有出售咖啡因片剂类的,我最初是想试试能不能把食品里的咖啡因加工药片类,后来上网一搜,发现咖啡因是制作麻古的原料,于是就想尝试下。”
记者:“这是你第一次尝试制造麻古吗?”
刘:“对,这是我惟一的一次尝试。”
记者:“如果你制造出麻古了,会怎么处理?”
刘:“不会贩卖,也不会自己吸食或者让别人吸食,只会遗弃。”
记者:“你当时觉得自己的行为犯法了吗?”
刘:“一开始我以为自己不吸食,也不让别人吸食,就不犯法,我过于幼稚了。”
记者:“那现在呢,你怎么看这件事?”
刘:“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我以前的想法也太过于幼稚,我会吸取教训。”